审计部门工作职责

作者:  阅读量:  发布时间:2007年12月03日

审计部门是在校长及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经济活动监督的部门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对学校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,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的监督权,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 一、依法制订学校审计工作计划、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 二、定期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。 三、对学校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审计。 四、对学校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 五、对学校基建项目和维修工程决算进行审计。 六、对学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健全性、有效性进行评审。 七、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。 八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和有关任务。 附件: 共0个